海外緊急救助服務

『海外緊急救助卡之持卡人』,係指投保本公司壽險有效契約繳費期間年繳保費(含附加契約,但躉繳者以其相同保額之年繳保費計算)一萬元以上至三萬元(不含)

『海外緊急救助金卡之持卡人』,係指投保本公司壽險有效契約繳費期間年繳保費(含附加契約,但躉繳者以其相同保額之年繳保費計算)三萬元以上

躉繳件之有效期間最短以六年計,最長以不超過十年為限

持卡人在本國或經常居住國境外連續旅行不超過九十日之期間內所發生之急難事故

24小時海外緊急救助服務電話台北(直撥電話):
[當地國際冠碼]-886-2-25238492

其他國家或地區,請透過國際台以對方付費方式向台北服務中心求援:
(1) [請當地國際台轉接] -886-2-25238492
(2) 當地國際台轉接電話均為英文語音系統,如需使用中文台轉接,可於出國前向中華電信公司索取當地一組免付費中文語音撥接系統號碼。透過該組電話號碼即可進行撥接。

服務項目金卡普卡興農
負擔項目
興農先行
代墊項目
被保險人
自付項目
電話醫療諮詢vvv  
推薦醫療服務機構vv  診治費用
安排住院許可vv 住院費用
住院期間之病況觀察vvv  
遞送緊急藥物vv  藥物價金
及遞送費
醫療傳譯服務vvv  
行前資訊提供vvv  
遺失行李之協助vv  運費
護照遺失之協助vv 證照費用
及運費
通譯、秘書服務推薦vv  通譯秘書
聘雇費用
使領館資訊vvv  
旅遊資訊提供vvv  
緊急旅遊協助vv  機票、旅館
費用
航空訂位與開票vv  機票費用
緊急資訊或文件傳送vv  遞送費用
緊急傳譯服務vv   
國外旅遊行程規劃vv   
取得保險證明文件vv 郵寄費用
辦理延長簽證期間vv 加簽費用
推薦法律服務機構vv 顧問費用
租車服務vv 租車費用
推薦道路救援服務機構vv 救援費用
代墊住院醫療費用註一v  美金五千元為限 
安排緊急醫療轉送v轉送費用限
美金二萬元以內
  
安排緊急轉送回國v轉送費用限
美金二萬元以內
  
安排復原期間之住宿註二vv  
安排親友前往探視
及當地住宿註三
v一名家屬
來回機票
  
安排未成年子女返國v一名20歲以下未婚或
在學子女單程
經濟艙機票
  
安排遺體或骨灰運回
或當地安葬註四
v限美金
一萬元以內
  

註一:此墊付費用持卡人應於出院後收到還款通知後三十日內償還。
註二:持卡人緊急轉送回國或住院治療前有住宿之必要且經本公司特約機構事前同意者,以每日美
   金一百五十元為限,最高總金額不得超過美金一仟元(不含食物、飲料、通訊等其他費用)
註三:當持卡人於海外單獨旅行時因意外傷害或突發疾病連續住院七日以上,本公宿費用以每日美
   金一百五十元為限,最高總金額不得超過美金一仟元(不含食物、飲料、通訊等其他費用)
註四:不含土地及宗教儀式、鮮花等費用。
註五:本契約係由本公司無償提供予持卡人,興農人壽得於必要時保有修改或終止本服務內容之權利,若有修改,僅於本公司網站上公布,不另行通知。

【興農人壽海外急難救助服務詳細內容以興農人壽官方網站公布之「興農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海外緊急救助卡及海外緊急救助金卡契約條款」為準】



國內道路救援服務

◎服務項目:
(1)拖吊
(2)急修:1.接電 2. 換輪胎 3. 開鎖 4. 代送汽油 5. 送水
★以上各項服務之收費,興農人壽保戶持卡人均享有8折優惠

◎服務範圍:
台灣本島及澎湖馬公島,車輛能到達之道路。

◎服務時間:
24小時全年無休。但因罷工、戰爭、武裝衝突、暴動、群眾騷擾或其他諸如颱風、水災、地震或海嘯等不可抗力的事由而無法提供服務時除外。
  1. 本公司之援助中心提供全年無休24小時服務電話,電話號碼為:0800-085732
  2. 當車輛發生事故或拋錨時,請即打電話至本公司之援助中心
  3. 接通本公司之援助中心後,請告知下列事項:
    • 表明姓名、身份證字號、車牌號碼、車輛顏色、出事地點、手機號碼、call機號碼或其他聯絡方式。
    • 簡要描述事故或拋錨原因。
◎服務對象:
  1. 本公司有效契約之保戶所擁有淨載重二噸以下自用小客貨車。
  2. 因從事違法行為所發生之事故,恕不提供服務。
  3. 使用於賽車或同性質活動之車輛,恕不提供服務。
◎免費服務電話使用說明:
  1. 汽車拋錨時
  2. 0800-085732
  3. 表明身份後描述拋錨原因

◎高速公路之聯絡方式:
高速公路上車輛拋錨,可利用行動電話與本公司服務中心聯絡或打高速公路上的紅色電話,請高速公路局交控中心人員打 0800-085732電話,並告知所在地點為北上或南下幾公里處,以及說明為興農人壽保戶,表明姓名、身份證號碼、車牌號碼、車輛顏色、簡述車子故障情形。在等待救援期間,請將三角形「車輛故障警示標誌」放在故障車後50至100公尺處(車後放置「車輛故障警示標誌」即可在高速公路上停留最多四小時),本公司接獲高速公路局交控中心人員電話通知後,馬上派車援助。為了維護您的權益,請務必等到本公司所派之救援車抵達,方接受服務。

◎保戶與救援人員之辨識:
當本公司援助中心之救援人員到達時,請保戶出示具有本公司字樣,可供辨識之卡片或標示,在確認車牌無誤後,救援人員即馬上提供援助。如果必需提供開鎖服務,保戶必須另外出示行車執照及身份證。

◎注意事項:

  1. 拖吊時,如需進廠維修,保戶可指定汽車修護廠。
  2. 如發覺救援人員態度不佳或服務不周時,保戶可記下車號及救援人員姓名,逕向本公司保戶服務專線申訴。
  3. 申訴專線:0800-056567